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2014年1月24日國家安全委員會正式成立,以及2018年1月24日起名字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瓦格納在俄羅斯掀起的“武裝叛亂”風波來得快,去得也快。據最新消息,瓦格納集團負責人普里戈任與瓦格納集團所有武裝人員已全部從俄羅斯南部軍區司令部撤離。
俄羅斯總統新聞秘書佩斯科夫也表示,針對瓦格納集團負責人普里戈任的刑事立案將被撤銷,普里戈任將前往白俄羅斯。此外,最初就拒絕參與叛亂的瓦格納部隊官兵將與俄國防部簽署服役合同。
俄羅斯多州陸續解除交通管制
隨著普里戈任宣布瓦格納集團車隊停止行進,調轉方向返回營地,俄羅斯多州當天陸續解除交通管制。
沃羅涅日州政府新聞處當地時間24日表示,沃羅涅日州新烏斯曼斯克區已經解除交通管制;利佩茨克州州長24日晚表示,該州開始撤銷此前設置的交通管制,州際道路即將開放,個別地方的道路修整工作也已開始進行。
此外,羅斯托夫州州長格魯貝夫24日晚發表視頻講話稱,該州的公共交通、民生保障和醫療服務等系統運轉正常,工業和零售企業的經營沒有受到影響,食品儲備充足,可滿足當地一周的需求。格魯貝夫呼吁居民不要放松警惕,盡量留在家中,不要前往人群和軍事裝備集中的地點。
俄聯邦委員會憲法委員會主席安德烈·克里沙斯24日晚表示,在莫斯科市、莫斯科州和沃羅涅日州實行的反恐行動制度仍然有效,所以還必須遵守相關限制性規定。俄新社援引莫斯科市政府新聞局消息報道,該市保留6月26日為非工作日的決定不變。
此前,莫斯科市長索比亞寧當地時間24日宣布,莫斯科市6月26日為非工作日。
索比亞寧表示,莫斯科開展反恐行動,情況復雜,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風險,宣布26日為非工作日(政府和不間斷生產的企業、國防以及城市服務部門除外)。索比亞寧呼吁市民盡可能不要在市內出行,某些街區和某些道路上可能會進行交通管制。
從普里戈任表示俄羅斯國防部軍隊襲擊了瓦格納雇傭軍的營地開始,到普里戈任與瓦格納集團武裝人員從俄南部軍區司令部撤離……俄羅斯瓦格納“叛亂”似乎走向結局。
但在此之前,俄羅斯經歷了驚心動魄的24小時。
“叛變”發生之前
北京時間6月24日02時
俄羅斯瓦格納雇傭兵公司負責人普里戈任表示,俄羅斯國防部軍隊襲擊了瓦格納雇傭軍的營地,瓦格納軍人遭到“巨大損失”,他承諾會對此做出回應。普里戈任表示他原本已準備好讓步并與俄羅斯國防部簽署合同。
隨后,俄羅斯國防部發布聲明否認襲擊瓦格納營地,強調俄羅斯聯邦武裝力量繼續在特別軍事行動地區與烏克蘭武裝部隊的接觸線上執行戰斗任務。
另據俄新社當天夜間報道,普京已得到有關普里戈任情況的報告,正在采取所有必要措施。
北京時間6月24日03時
俄羅斯聯邦安全局發布消息說,已對瓦格納雇傭兵集團創始人普里戈任煽動武裝叛亂進行刑事立案。俄羅斯總檢察長辦公室發表聲明稱,已對普里戈任以煽動武裝叛亂的罪名提起訴訟。
北京時間6月24日06時
俄羅斯首都莫斯科已加強安全措施,俄羅斯國民警衛隊中央區所有軍官已抵達崗位進入緊急狀態。
北京時間6月24日11時
俄羅斯羅斯托夫州州長表示,相關部門正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居民安全,呼吁居民在非必要情況下不要出門。
俄羅斯莫斯科市長表示,目前莫斯科正在進行反恐行動。
俄羅斯媒體報道稱,俄相關部門正全天候向普京通報針對瓦格納武裝力量所采取的措施。
“瓦格納部隊進入俄境內”
北京時間6月24日11時
俄媒稱,一支不明身份的武裝力量正在前往俄南部軍區司令部所在地集結,已控制附近街區。
北京時間6月24日12時
俄莫斯科州州長表示,該州正在進行反恐行動,安全保障措施已強化,聯邦安全局等機構負責控制局勢。他同時呼吁居民不要乘坐私家車輛前往莫斯科州南部地區和該州以外地區。
據記者了解,俄執法人員進駐瓦格納集團位于圣彼得堡的總部大樓,已在現場帶走數名瓦格納集團工作人員,大樓已禁止出入。
瓦格納雇傭兵公司負責人普里戈任發布講話稱,瓦格納武裝力量已經控制羅斯托夫地區包括機場在內的軍用設施,但俄軍執行戰斗任務的飛機起降不受影響。
北京時間6月24日14時
俄羅斯國家反恐委員會宣布,莫斯科市、莫斯科州以及沃羅涅日州均進入反恐行動狀態。與莫斯科州毗鄰的圖拉州宣布加強安全措施并開展反恐行動。
北京時間6月24日15時
俄羅斯總統普京發表全國電視講話:
指責有人煽動叛亂,指出叛亂組織者背叛了俄羅斯并將為此負責;
現在俄羅斯民族的命運正面臨抉擇;
俄羅斯武裝力量已經收到必要的命令,以消滅那些組織武裝叛亂的人;
呼吁人們不要參與叛亂行動;
作為俄羅斯公民,將為保衛國家竭盡全力,并將為此采取強有力的行動;
不會允許國家分裂的情況再次發生,將保護俄羅斯人民和國家地位不受任何威脅,包括內部背叛行為。
俄羅斯多地宣布取消群體性活動;俄羅斯莫斯科各大機場正常運行;俄羅斯奧廖爾州州長稱該州已全面加強安全措施,呼吁當地居民不要離開。
北京時間6月24日16時
俄羅斯沃羅涅日州州長表示,在反恐行動框架下,俄羅斯武裝力量正在該州開展必要的作戰行動。
俄羅斯頓河畔羅斯托夫周邊多條道路已關閉。據俄羅斯利佩茨克州政府發布的消息,該州境內的M-4公路所有出口均已關閉禁止通行。M-4公路為俄羅斯主要城際公路之一,連接首都莫斯科與南部城市頓河畔羅斯托夫。
北京時間6月24日17時
俄羅斯車臣領導人卡德羅夫表示,這種叛亂行為沒有任何道理,他完全支持普京總統。目前,俄羅斯武裝部隊和車臣境內的俄羅斯國民衛隊力量已前往局勢緊張地區。
俄羅斯莫斯科州三座橋梁關閉通行。
俄羅斯別爾哥羅德州州長表示,當地總體形勢穩定,但將加強對進入別爾哥羅德州的管制。相關任務將由內務部和國民衛隊完成。如果有必要,別爾哥羅德州地方自衛部隊也將參與。
北京時間6月24日18時
俄羅斯總統新聞秘書佩斯科夫表示,俄羅斯總統普京已分別同白俄羅斯總統盧卡申科、烏茲別克斯坦總統米爾濟約耶夫、哈薩克斯坦總統托卡耶夫通電話,介紹了俄國內發生的相關情況。
頓河畔羅斯托夫的俄羅斯南部軍區指揮部所在地區發生爆炸。頓河畔羅斯托夫是俄南部軍區總部和對烏特別軍事行動指揮中心所在地。
瓦格納:“內戰已正式開始”
北京時間6月24日19時
在社交平臺Telegram上,一個與俄羅斯瓦格納雇傭兵集團有關的賬戶發布消息稱,“內戰已正式開始”。
此前,普京發表電視講話后,瓦格納雇傭兵公司負責人普里戈任發布音頻,稱普京所說的他們是叛國行為的言論是錯誤的,他們的目的是把俄羅斯從腐敗等現象中解救出來。
北京時間6月24日20時
今日俄羅斯電視臺(RT)在社交平臺發布的視頻顯示,俄羅斯頓河畔羅斯托夫市俄羅斯南部軍區指揮部大樓屋頂上出現了瓦格納集團的士兵。
俄羅斯總統普京與土耳其總統埃爾多安進行通話,介紹俄國內發生的相關情況。
北京時間6月24日21時
俄羅斯利佩茨克州州長表示,瓦格納集團的裝備縱隊正在該州行進。當地執法機構和政府已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居民安全,目前局勢可控。
北京時間6月24日22時
俄羅斯卡盧加州關閉該州與周邊多州交界地帶的公路通行。
北京時間6月24日23時
俄羅斯外交部發表聲明稱,在俄羅斯搞武裝叛亂的企圖引起俄羅斯社會強烈反感,俄羅斯社會堅定支持俄總統普京。陰謀者的冒險企圖是為了破壞俄羅斯局勢穩定,破壞俄羅斯國內團結,破壞俄羅斯為確保國際安全所作的努力。從武裝叛亂中獲利的是俄羅斯的外部敵人。
北京時間6月25日0時
俄羅斯莫斯科州州長當地時間24日簽署命令,要求該州在7月1日前不得舉行大規模戶外活動。
“瓦格納撤離”
北京時間6月25日1時
當地時間24日上午,俄羅斯總統普京向白俄羅斯總統盧卡申科介紹了瓦格納集團在俄羅斯南部的情況。兩國元首同意采取聯合行動。在達成協議后,盧卡申科表示,在普京的協調下,與瓦格納集團負責人普里戈任舉行了會談。據悉,會談持續了一天,雙方就停止在俄羅斯領土上發生流血事件達成協議。
根據白俄羅斯總統盧卡申科官方賬號發布的消息,瓦格納雇傭兵集團創始人普里戈任接受了其建議,停止瓦格納武裝人員在俄羅斯領土上的行動,并進一步采取措施緩和緊張局勢。隨后,普里戈任發布消息稱,瓦格納集團車隊停止行進,調轉方向返回營地。
白俄羅斯方面稱,目前已經提出了絕對有利和可接受的解決方案,按此方案瓦格納部隊的安全也可以得到保障。
北京時間6月25日2時
白俄羅斯總統盧卡申科當天21時同俄羅斯總統普京通電話。盧卡申科向普京介紹了與瓦格納集團負責人普里戈任談判的情況。普京對盧卡申科所作工作表示支持和感謝。
北京時間6月25日3時
塔斯社報道稱,瓦格納集團車隊開始自俄羅斯南部軍區司令部建筑附近區域撤離。
俄羅斯多州陸續解除交通管制。
俄羅斯總統新聞秘書佩斯科夫表示,針對瓦格納集團負責人普里戈任的刑事立案將被撤銷,普里戈任將前往白俄羅斯。此外,最初就拒絕參與叛亂的瓦格納部隊官兵將與俄國防部簽署服役合同。
佩斯科夫還表示,反恐行動狀態將會很快解除。
北京時間6月25日4時
俄新社報道稱,普里戈任與瓦格納集團所有武裝人員已全部從俄羅斯南部軍區司令部撤離。
北京時間6月25日5時
當地時間25日凌晨,俄羅斯羅斯托夫州州長表示,瓦格納集團車隊已離開該州前往其野戰營地。
來源:國是直通車
來源:央視財經
美國“泰坦”號深海潛水器22日被確認在水下解體,并導致5名乘員全體遇難。目前,負責運輸“泰坦”號潛水器的“極地王子”號科考船已經回到加拿大港口,加拿大運輸安全局等部門已經開始對事故展開調查。
加拿大多機構對“泰坦”號事故展開調查
加拿大運輸安全局2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懸掛加拿大國旗的 “極地王子”號科考船當天回到圣約翰港,調查人員已經登船并開始訪問船上人員,全面調查可能需要18個月到兩年的時間。不過,加拿大運輸安全局僅會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不會劃分事故責任歸屬,也不會進行任何民事或刑事責任判定。
24日,加拿大皇家騎警表示,暫時沒有發現“泰坦”號事故中存在犯罪活動的嫌疑,但他們已成立調查小組,來評估是否有必要對本次事故展開刑事調查。此外,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和美國海岸警衛隊也表示將對“泰坦”號事故展開調查。
有專家指出,本次事故的調查可能非常復雜,因為運營“泰坦”號的“海洋之門”公司總部設在美國華盛頓州,但“泰坦”號沒有在美國和國際監管機構進行注冊。“泰坦”號失事地處于公海,也不屬于美國或加拿大等國的管轄范圍。
“泰坦”號深潛器問題重重 悲劇隱患或早已埋下
本周以來,美國“泰坦”號深潛器的消息牽動著很多人的心。組織這次考察活動的“海洋之門”究竟是一家怎樣的公司?悲劇發生之前又有哪些可能被“忽略”的安全隱患?
美國“海洋之門”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美國華盛頓州,業務包括提供深海探險和研究服務,目前公司已經在太平洋、大西洋和墨西哥灣進行了超過14次探險和200多次潛水活動。公司的一項主要業務就是設計、制造和操作載人潛水器,旗下產品包括“泰坦”和“獨眼巨人”系列潛水器。潛水器是一種具有水下觀察和作業能力的活動潛水裝置。與潛艇相比,潛水器必須依靠母船補充能量和空氣,其體積較小、航程短,不能在海中獨立行駛,也沒有潛艇那樣的艇員生活設施。
“海洋之門”公司的資料顯示,“泰坦”號深潛器長約6.5米,重量約為9000千克,下潛深度可達4000米,有一個航空標準的13厘米厚的碳纖維船體,并用兩個圓頂的鈦合金端蓋加固。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相較于常規深潛設備使用鋼或鈦材料以承受壓力,“泰坦”號所使用的碳纖維結構是一種尚未經過長期測試的材料。盡管其設計最大運行深度為4000米,但當承壓結構失效時,其帶來的后果將是災難性的。
電影《泰坦尼克號》的導演詹姆斯·卡梅隆曾下潛到“泰坦尼克號”殘骸處參觀過33次,并稱自己也設計和建造潛水器。日前接受媒體采訪時,他也表示對于“泰坦”號使用的碳纖維技術感到擔憂。
據悉,2018年 “泰坦”號開始試航,而前往“泰坦尼克號”殘骸所在地的考察業務是公司于2021年開始推出的,為期8天。費用是每人25萬美元,約合人民幣179萬元,乘客須年滿17歲,并不需要有潛水經驗。2022年有28人乘坐“泰坦”號參觀了“泰坦尼克號”的殘骸,而此次事故則是今年的首航。專家指出,大部分經營載人觀光活動的潛水器只探索水下500米以內的海底珊瑚礁等自然景觀,而“泰坦尼克號”殘骸在水下3800多米處,目前全球約有10艘深潛器設計能力達到這一下潛深度,而其中只有“泰坦”號未經過美國海運局、歐洲DNV公司等第三方機構認證。專家還指出,與其他船只不同,私人潛水器基本上不受任何監管,尤其是在國際水域作業時。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大全(2023)
截至目前,住建部共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57份,建設部令168份。現行規章共計87部,已廢止83部。
其中住建部令56號已于2月1日正式施行,住建部令57號已于3月1日正式施行。
小編已進行完整梳理,點擊文件名可查看相應規章全文,建議大家收藏使用。
除了部令,住建部于5月6日發布《關于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公告》,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對211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對103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點擊這篇文章可查看全部目錄:建筑結構丨住建部廢除了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NO!只是廢除舊版而已
部令全部匯總如下:
01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 | |
文號 | 文件名稱 |
第57號 |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2023年施行) |
第56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2023年施行) |
第55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2022年施行) |
第54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決定(2022年施行) |
第53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的決定(2021年施行) |
第52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三部規章的決定(2021年施行) |
第51號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2020年施行) |
第50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的決定(2020年施行) |
第49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商務部關于廢止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等規章的決定(2020年施行) |
第48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2019年施行) |
第47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部分部門規章的決定(2019年施行) |
第46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的決定(2018年施行) |
第45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2018年施行) |
第44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 商務部關于廢止《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2018年施行) |
第43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決定(2018年施行) |
第42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2018年施行) |
第41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廢止《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的決定(2018年施行) |
第40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 公安部關于廢止《城市公共交通車船乘坐規則》的決定(2018年施行) |
第39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廢止《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決定(2018年施行) |
第38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廢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的決定(2018年施行) |
第37號 |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2018年施行) |
第36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廢止《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的決定(2017年施行) |
第35號 | 城市設計管理辦法(2017年施行) |
第34號 |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2017年施行) |
第33號 | 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017年施行) |
第32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等11個部門規章的決定(2016年施行) |
第31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修改《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2016年施行) |
第30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 公安部關于廢止《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的決定(2016年施行) |
第29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決定(2016年施行) |
第28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的決定(2016年施行) |
第27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廢止部分部門規章的決定(2016年施行) |
第26號 |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審批辦法(2015年施行) |
第25號 | 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復議辦法(2015年施行) |
第24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2015年施行) |
第23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2015年施行) |
第22號 |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15年施行) |
第21號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2015年施行) |
第20號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2014年施行) |
第19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的決定(2014年施行) |
第18號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2014年施行) |
第17號 |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2014年施行) |
第16號 | 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2013年施行) |
第15號 |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廢止《游樂園管理規定》的決定(2013年施行) |
第14號 | 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的決定(2013年施行) |
第13號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2013年施行) |
第12號 |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2012年施行) |
第11號 |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2012年施行) |
第10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廢止《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和修改《建設部關于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的決定(2011年施行) |
第9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2011年施行) |
第8號 |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2011年施行) |
第7號 | 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2011年施行) |
第6號 |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2010年施行) |
第5號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2010年施行) |
第4號 | 城市照明管理規定(2010年施行) |
第3號 | 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審批辦法(2010年施行) |
第2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2009年施行) |
第1號 | 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2008年施行) |
02
建設部令 | |
文號 | 文件名稱 |
第168號 | 房屋登記辦法(已廢止) |
第167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2008年施行) |
第166號 |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2008年施行) |
第165號 |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2007年施行) |
第164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決定(已廢止) |
第163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的決定(2007年施行) |
第162號 |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2007年施行) |
第161號 | 建設部關于廢止《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等部令的決定(2007年施行) |
第160號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2007年施行) |
第159號 |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158號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07年施行) |
第157號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07年施行) |
第156號 | 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2007年施行) |
第155號 | 外商投資建設工程服務企業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154號 |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已廢止) |
第153號 | 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2007年施行) |
第152號 | 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151號 | 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2007年施行) |
第150號 | 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2007年施行) |
第149號 |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2006年施行) |
第148號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2006年施行) |
第147號 | 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2006年施行) |
第146號 |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6年施行) |
第145號 | 城市藍線管理辦法(2006年施行) |
第144號 | 城市黃線管理辦法(2006年施行) |
第143號 | 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2006年施行) |
第142號 | 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2005年施行) |
第141號 |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140號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139號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2005年施行) |
第138號 | 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137號 |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2005年施行) |
第136號 |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2005年施行) |
第135號 | 建設部關于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2004年施行) |
第134號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133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的決定(2004年施行) |
第132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的決定(已廢止) |
第131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決定(2004年施行) |
第130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的決定(2004年施行) |
第129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的決定(2004年施行) |
第128號 |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2004年施行) |
第127號 | 建設部關于廢止《城市房屋修繕管理規定》等部令的決定(2004年施行) |
第126號 | 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2004年施行) |
第125號 | 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124號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2004年施行) |
第123號 | 《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已廢止) |
第122號 | 《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已廢止) |
第121號 |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已廢止) |
第120號 |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119號 | 城市紫線管理辦法(2004年施行) |
第118號 | 城市橋梁檢測和養護維修管理辦法(2004年施行) |
第117號 | 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管理規定(2003年施行) |
第116號 | 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115號 | 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2003年施行) |
第114號 | 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113號 |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112號 | 城市綠線管理辦法(2002年施行) |
第111號 |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2002年施行) |
第110號 |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2002年施行) |
第109號 | 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2001年施行) |
第108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的決定(2001年施行) |
第107號 | 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106號 | 建設部關于廢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部令的決定(2001年施行) |
第105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的決定(2001年施行) |
第104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的決定(已廢止) |
第103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房屋便器水箱應用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2001年施行) |
第102號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101號 | 城市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辦法(2001年施行) |
第100號 | 關于修改《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管理辦法》的決定(已廢止) |
第99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已廢止) |
第98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決定(2001年施行) |
第97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的決定(已廢止) |
第96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的決定(2001年施行) |
第95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決定(2001年施行) |
第94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的決定(已廢止) |
第93號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92號 | 建設部關于廢止《國家優質工程獎評選與管理辦法》等部令的決定(2001年施行) |
第91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已廢止) |
第90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的決定(2001年施行) |
第89號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001年施行) |
第88號 |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001年施行) |
第87號 |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86號 | 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2001年施行) |
第85號 | 游樂園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84號 |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83號 | 房產測繪管理辦法(2001年施行) |
第82號 | 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81號 | 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2000年施行) |
第80號 |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2000年施行) |
第79號 |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已廢止) |
第78號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2000年施行) |
第77號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00年施行) |
第76號 | 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75號 | 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74號 |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73號 | 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72號 | 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1999年施行) |
第71號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70號 |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69號 |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1999年施行) |
第68號 | 工程建設若干違法違紀行為處罰辦法(已廢止) |
第67號 | 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66號 | 建設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已廢止) |
第65號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64號 | 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63號 | 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62號 | 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61號 | 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1998年施行) |
第60號 | 建設工程勘察和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59號 |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暫行規定(已廢止) |
第58號 |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1997年施行) |
第57號 |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56號 |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1997年施行) |
第55號 |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建監察規定》的決定(已廢止) |
第54號 | 村鎮建筑工匠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53號 |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1997年施行) |
第52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已廢止) |
第51號 | 城市燃氣和集中供熱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50號 | 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49號 |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設施建設管理規定(1996年施行) |
第48號 |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47號 | 城市車輛清洗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46號 | 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45號 |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1995年施行) |
第44號 | 建制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1995年施行) |
第43號 | 開發區規劃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42號 |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41號 |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已廢止) |
第40號 |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1995年施行) |
第39號 | 風景名勝區管理處罰規定(已廢止) |
第38號 | 建設工程抗御地震災害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37號 | 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1994年施行) |
第36號 | 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審批辦法(已廢止) |
第35號 | 高等學校建筑類專業教育評估暫行規定(1994年施行) |
第34號 | 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33號 | 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32號 | 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已廢止) |
第31號 | 城市公共交通車船乘坐規則(已廢止) |
第30號 | 城市地下水開發利用保護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29號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28號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27號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26號 | 城市供水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25號 | 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管理辦法(1992年施行) |
第24號 | 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管理辦法(1992年施行) |
第23號 | 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22號 | 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規劃管理辦法(1993年施行) |
第21號 | 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20號 | 城建監察規定(已廢止) |
第19號 | 公有住宅售后維修養護管理暫行辦法(已廢止) |
第18號 | 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和注冊試行辦法(已廢止) |
第17號 | 城市房屋便器水箱應用監督管理辦法(1992年施行) |
第16號 | 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試行辦法(已廢止) |
第15號 |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14號 |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已廢止) |
第13號 | 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12號 | 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11號 | 城市房屋修繕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10號 | 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9號 | 城市公廁管理辦法(1991年施行) |
第8號 | 城市客運車輛保養修理單位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7號 | 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法(已廢止) |
第6號 | 國家優質工程獎評選與管理辦法(已廢止) |
第5號 | 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4號 |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1990年施行) |
第3號 | 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已廢止) |
第2號 | 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已廢止) |
第1號 | 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1989年施行) |
03
現行規章 | ||
序號 | 文件名稱 | 修訂情況 |
01 |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 | 2022年12月2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7號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
02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 | 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1號公布; 根據2022年12月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6號修正 |
03 | 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 2022年3月1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5號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
04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 | 2020年4月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
05 |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 | 2018年3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公布; 根據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7號修正 |
06 | 城市設計管理辦法 | 2017年3月1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5號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07 |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 | 2017年1月2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4號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
08 | 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 2017年1月2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3號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
09 |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 2015年9月1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6號公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
10 | 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復議辦法 | 2015年9月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5號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
11 |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 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公布; 根據2016年9月13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5號第二次修正 |
12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 2014年10月1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0號公布,自2014年12月29日起施行 |
13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 2014年6月2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發布; 根據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2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1年3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2號第二次修正 |
14 |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 2014年6月2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7號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
15 | 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 | 2013年12月1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6號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
16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 | 2013年4月2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3號公布; 根據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6第二次修正 |
17 |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 | 2012年7月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公布; 根據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月1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8號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第三次修正 |
18 |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 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公布,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
19 |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 | 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公布; 根據2016年3月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9號修正 |
20 | 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 2010年12月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7號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
21 |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 2010年12月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6號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
22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 2010年8月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號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
23 | 城市照明管理規定 | 2010年5月2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號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
24 | 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 2010年4月2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號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
25 | 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 | 2008年10月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號公布; 根據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3號修正 |
26 | 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 | 2008年1月29日建設部令第167號公布,自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 |
27 |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 2008年1月28日建設部令第166號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
28 |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 2007年12月4日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
29 |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 2007年11月8日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統計局令第162號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
30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 | 2007年6月26日建設部令第160號公布; 根據2015年5月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9月13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5號第三次修正 |
31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 2007年6月26日建設部令第158號公布; 根據2015年5月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9月13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5號第三次修正 |
32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 2007年4月28日建設部令第157號公布; 根據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修正 |
33 | 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 | 2007年3月1日建設部令第156號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
34 | 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 | 2006年12月28日建設部令第153號公布; 根據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修正 |
35 | 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 | 2006年12月25日建設部令第151號公布; 根據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修正 |
36 | 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 | 2006年12月25日建設部令第150號公布; 根據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0號第二次修正 |
37 |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 | 2006年3月22日建設部令第149號公布; 根據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0號第三次修正 |
38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 | 2006年1月27日建設部令第148號公布; 根據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3號修正 |
39 | 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 | 2006年1月26日建設部令第147號公布; 根據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修正 |
40 |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 2005年12月31日建設部令第146號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
41 | 城市藍線管理辦法 | 2005年12月20日建設部令第145號公布;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修正 |
42 | 城市黃線管理辦法 | 2005年12月20日建設部令第144號公布;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修正 |
43 | 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 | 2005年11月10日建設部令第143號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44 | 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 | 2005年10月12日建設部令第142號公布; 根據2013年10月1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4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第二次修正 |
45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 | 2005年3月23日建設部令第139號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
46 |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 | 2005年2月4日建設部令第137號公布; 根據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修正 |
47 |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 | 2005年1月7日建設部令第136號公布;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7號第二次修正 |
48 | 建設部關于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 | 2004年10月15日建設部令第135號公布;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1年9月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0號第二次修正 |
49 |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 | 2004年7月5日建設部令第128號公布; 根據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3號修正 |
50 | 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 2004年3月19日建設部令第126號公布; 根據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修正 |
51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 | 2004年2月3日建設部令第124號公布; 根據2014年10月3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9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7號第二次修正 |
52 | 城市紫線管理辦法 | 2003年12月17日建設部令第119號公布;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修正 |
53 | 城市橋梁檢測和養護維修管理辦法 | 2003年10月10日建設部令第118號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
54 | 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管理規定 | 2003年9月19日建設部令第117號公布;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修正 |
55 | 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 | 2002年12月4日建設部令第115號公布; 根據2007年11月22日建設部令第163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1年4月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3號第二次修正 |
56 | 城市綠線管理辦法 | 2002年9月13日建設部令第112號公布;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修正 |
57 |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 | 2002年7月25日建設部令第111號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
58 |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 2002年3月5日建設部令第110號公布;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修正 |
59 | 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 | 2001年11月29日建設部令第109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60 | 城市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辦法 | 2001年8月29日建設部令第101號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
61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 2001年6月1日建設部令第89號公布; 根據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3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7號第二次修正 |
62 |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 2001年4月4日建設部令第88號公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
63 | 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 | 2001年1月17日建設部令第86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64 | 房產測繪管理辦法 | 2000年12月28日建設部、國家測繪局令第83號公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
65 | 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 | 2000年8月25日建設部令第81號公布; 根據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3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1年3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2號第二次修正 |
66 |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 2000年6月30日建設部令第80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67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 | 2000年4月7日建設部令第78號公布; 根據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號修正 |
68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 2000年3月29日建設部令第77號公布; 根據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5號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2年3月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4號第三次修正 |
69 | 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 | 1999年10月15日建設部令第72號公布 根據2004年7月20日建設部令第130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第二次修正 |
70 |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 | 1999年4月22日建設部令第69號公布,自1999年5月1日施行 |
71 | 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 | 1997年12月23日建設部令第61號公布; 根據2001年7月4日建設部令第90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7號第三次修正 |
72 |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 | 1997年10月27日建設部令第58號公布; 根據2001年11月20日建設部令第108號修正;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修正 |
73 |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 1997年5月9日建設部令第56號公布; 根據2001年8月15日建設部令第98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1年3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2號第二次修正 |
74 |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 1996年7月9日建設部、衛生部令第53號公布; 根據2016年4月1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31號修正 |
75 |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設施建設管理規定 | 1996年1月5日建設部、公安部令第49號公布,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
76 |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 1995年8月7日建設部令第45號公布; 根據2001年8月15日建設部令第96號修正 |
77 | 建制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 | 1995年6月29日建設部令第44號公布;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修正 |
78 |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 1994年11月15日建設部令第40號公布; 根據2001年8月15日建設部令第95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7月20日建設部令第131號第二次修正 |
79 | 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 | 1994年8月16日建設部令第37號公布; 根據2001年9月7日建設部令第105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7月23日建設部令第133號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第三次修正 |
80 | 高等學校建筑類專業教育評估暫行規定 | 1994年4月5日建設部令第35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81 | 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管理辦法 | 1992年12月30日建設部令第25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82 | 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 1992年12月30日建設部令第24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83 | 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規劃管理辦法 | 1992年12月4日建設部令第22號公布;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修正 |
84 | 城市房屋便器水箱應用監督管理辦法 | 1992年4月17日建設部令第17號公布; 根據2001年9月4日建設部令第103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3號第二次修正 |
85 | 城市公廁管理辦法 | 1990年12月31日建設部令第9號公布; 根據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修正 |
86 |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 | 1989年11月21日建設部令第4號公布; 根據2004年7月20日建設部令第129號修正 |
87 | 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 | 1988年12月20日建設部令第1號公布,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
04
來源:住建部官網、建筑業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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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雜志是國內結構設計專業影響力最大的雜志,創刊于1971年,隸屬于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歷屆核心期刊評比中均名列前茅。歡迎關注《建筑結構》微信(buildingstructure)及官網 www.buildingstructure.cn。
《人民解放軍百萬大軍橫渡長江》
《劉胡蘭》
《黃繼光》
《別了,“不列顛尼亞”》
……
這些經典課文
你很可能耳熟能詳
但你不一定知道作者是誰
其實
它們的作者都有一個響亮的身份
新華社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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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解放軍百萬大軍橫渡長江
課文節選:
新華社長江前線22日22時電 人民解放軍百萬大軍,從一千余華里的戰線上,沖破敵陣,橫渡長江。西起九江(不含),東至江陰,均是人民解放軍的渡江區域。20日夜起,長江北岸人民解放軍中路軍首先突破安慶、蕪湖線,渡至繁昌、銅陵、青陽、荻港、魯港地區,24小時內即已渡過30萬人……
這篇
毛澤東同志親筆撰寫的
新華社消息
《我三十萬大軍勝利南渡長江》
入選人民教育出版社
《語文(八年級上冊)》
如今
透過文字
我們依然可以感受到
那場波瀾壯闊的渡江戰役中
在槍林彈雨的長江上
百萬雄師氣吞萬里如虎
2
劉胡蘭
課文節選:
由于叛徒的出賣,年輕的共產黨員劉胡蘭被捕了,被關在一座廟里。
1947年1月12日
劉胡蘭犧牲在冰冷的鍘刀下
新華社呂梁分社記者李宏森寫下的
《17歲的女共產黨員劉胡蘭慷慨就義》
追記了劉胡蘭生前的最后時刻
課文節選:
敵人指著血淋淋的鍘刀說:“不說,也鍘死你!”劉胡蘭挺起胸膛說:“要殺要砍由你們,怕死不是共產黨員!
1956年
這篇報道經過改編
入選小學語文教材
成為廣為流傳的經典課文
她生前沒有留下一張照片
卻以短暫的青春年華
譜寫出永生的篇章
3
黃繼光
課文節選:
1952年10月上甘嶺戰役打響了。這是朝鮮戰場上最激烈的一次陣地戰。
黃繼光所在的營已經持續戰斗了四天四夜。
黃繼光帶上兩個戰士,拿了手雷,喊了一聲“讓祖國人民聽我們勝利的消息吧”,便向敵人的火力點爬去……
這篇入選人教版小學語文
四年級下冊的課文《黃繼光》
改選自通訊
《馬特洛索夫式的英雄黃繼光》
由新華社記者石峰、王玉章
1952年從抗美援朝戰場發回
為了戰斗的勝利
關鍵時刻
黃繼光面對敵人的槍林彈雨
炮火硝煙
用年輕的胸膛
堵住了敵人的槍口
但他的生命
卻永遠定格在了21歲
今天的課堂上
依舊回響著英雄的故事
仿佛在告訴我們
“最可愛的人”從未遠去
4
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課文節選:
我踏上花崗石鋪成的臺階,到了第二層平臺。碑身四周圍繞著雙層漢白玉欄桿,欄桿的形狀和天安門前玉帶橋的漢白玉欄桿一樣,美觀樸素、潔白耀眼,使挺拔的碑身顯得更加莊嚴、雄偉。
新華社記者周定舫
發表于1958年的通訊
《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瞻仰首都人民英雄紀念碑記》
曾于上世紀60年代入選中學語文課文
稿件中對英雄的崇敬
蘊含在對人民英雄紀念碑的細致刻畫之中
天地英雄氣
千秋尚凜然
英雄從未遠去
豐碑永存人間
5
縣委書記的榜樣——焦裕祿
課文節選:
一九六二年冬天,正是豫東蘭考縣遭受內澇、風沙、鹽堿三害最嚴重的時刻。
就是在這樣的關口,黨派焦裕祿來到了蘭考。
困難,重重的困難,像一副沉重的擔子,壓在這位新到任的縣委書記的雙肩。
這段課文
來自由新華社播發
穆青、馮健、周原采寫的長篇通訊
《縣委書記的榜樣——焦裕祿》
1965年12月
穆青一行來到了蘭考縣委大院
訪問了幾十位基層干部和群眾
走到哪兒
群眾都滿含熱淚敘說著焦書記
在親眼看了
焦裕祿帶領群眾挖的溝渠
封閉的沙丘群后
穆青對馮健和周原說
焦裕祿就是一代共產黨員的典型
一定要把他的事跡
原原本本寫出來
文章播發后
焦裕祿的名字傳遍了千家萬戶
后來,這篇通訊
經改編入選中學語文教材
焦裕祿精神
也在一代代師生的學習和傳頌中
穿越時空、閃耀光芒
6
別了,“不列顛尼亞”
課文節選:
在香港飄揚了一百五十多年的英國米字旗最后一次在這里降落后,接載查爾斯王子和離任港督彭定康回國的英國皇家游輪“不列顛尼亞號”駛離維多利亞港灣——這是英國撤離香港的最后時刻。
1997年7月1日
香港舉行政權交接儀式
為了記錄下這一幕
新華社記者 周 婷 楊 興
寫下了名為
《別了,“不列顛尼亞”》的特寫消息
文章多次入選中學語文課文
1997年7月1日凌晨,英國皇家游船不列顛尼亞號駛離香港
課文節選:
從一八四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英國遠征軍第一次將米字旗插上港島,至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五星紅旗在香港升起,一共過去了一百五十六年五個月零四天。大英帝國從海上來,又從海上去。
當年讀過這篇課文的
香港蘇浙小學學生說:
當讀到在新一天來臨的第一分鐘
五星紅旗伴著《義勇軍進行曲》
冉冉升起
那一刻我很激動
因為香港回到了祖國的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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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網微信綜合